为提升省级节水型载体的示范作用,鼓励各市(州)滚动开展省级节水型载体的自检和复查,长效保证已命名省级节水型载体节水管理水平。经复查,目前部分省级节水型载体因后续管理不到位,相关节水管理制度和措施未持续执行,已不满足省级节水型载体标准。经市(州)申报及核查,根据《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优惠活动 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全节办〔2017〕1号)规定,William Hill 、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撤销下列9家单位获得的“贵州省节水型单位”称号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19年12月9日-12月13日。若有异议,请向我厅反映,电话:0851-85929680。
附件:拟撤销“贵州省节水型单位”称号名单
William Hill
2019年12月9日
附件
拟撤销“贵州省节水型单位”称号名单
1.遵义市红花岗区纪念馆社区桂苑(遵义四中家属院)
2.遵义市红花岗区北京路片区北京路五巷科培楼
3.遵义市红花岗区东岭雅居小区
4.遵义市南部新区桃溪河畔小区
5.遵义市南部新区桃溪华庭小区
6.遵义市南部新区后溪河居洗花井小区
7.遵义市南部新区美城阳光小区
8.遵义市南部新区杨家井小区
9.遵义市南部新区棚户小区